一次看懂掛號信招領期限:15 天怎麼算、要帶什麼、能代領嗎
寄件指南 作者 卡斯伯(口袋工具) 發佈
先說結論
- 招領期限從通知招領的隔天起算 15 天,沒領就退回寄件人。郵件處理規則 §50
- 本人領:帶通知單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沒帶印章可簽全名。官方常見問答
- 別人代領:通知單加委託書或你的印章,代領人帶自己的證件。官方常見問答
- 去不了:可逐件申請改送別的郵局、改投其他地址或 i郵箱。官方常見問答
信箱裡出現一張郵局的招領通知單,代表有一封掛號郵件沒送到你手上,現在放在郵局等你去領。掛號信招領期限是從通知招領的隔天開始算 15 天,過了期限郵件就會退回寄件人。這篇依《郵件處理規則》與中華郵政的官方說明,整理最後一天怎麼算、本人和代領各要帶什麼、通知單不見與沒空去郵局的辦法,並用本站的日期計算列出範例,你也可以輸入自己的通知日直接算。
本文目錄
為什麼會收到招領通知單?
國內掛號信通常是郵差按地址送了 2 次都沒能交給你。依中華郵政常見問答,國內掛號函件按址投遞 2 次未能投交,郵局就會開招領通知單,請收件人到指定郵局或其他指定地點領取;《郵件處理規則》第 50 條也規定,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的掛號郵件,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掛號郵件不一定要你本人在家簽收。依《郵件處理規則》第 48 條,收件人、代收人、代理人、同居家屬,或收件地址的接收郵件人員、管理服務人員(例如大樓管理員)、郵件收發處都可以收領,也可以經由 i郵箱收領。
如果門口貼的是法院或行政機關的「送達通知書」,那是寄存送達,不是本文說的招領通知單,保存期間也不是 15 天:依《行政程序法》第 74 條,寄存在郵局的文書保存 3 個月,法院文書另依各訴訟法規定(例如《民事訴訟法》第 138 條是 2 個月)。這類文件請盡快去領,法律效果請洽專業人士。
掛號信招領期限幾天?最後一天怎麼算
《郵件處理規則》第 50 條寫的是: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屆期未領者,退回寄件人」。也就是通知當天不算,隔天是第 1 天,第 15 天是最後一天。以 10 月 12 日(一)通知為例,從 10 月 13 日起算,最後一天是 10 月 27 日(二)。
| 通知招領日 | 第 1 天 | 最後一天(第 15 天) |
|---|---|---|
| 10 月 12 日(一) | 10 月 13 日 | 10 月 27 日(二) |
| 10 月 16 日(五) | 10 月 17 日 | 10 月 31 日(六)週末 |
| 12 月 24 日(四) | 12 月 25 日 | 2027 年 1 月 8 日(五) |
*日期與星期由本站依第 50 條的字面計算(隔天起算、連續 15 天),2026 年的通知日只是範例。
從 2026 年 10 月 13 日(二)起算,最後一天是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二);過了這天還沒領,郵件就會退回寄件人。
第 50 條沒有寫最後一天遇到週末或國定假日會順延。最後一天剛好是週末或國定假日時(例如上表第二列是週六),最穩的做法是提早去領,或先打電話問招領郵局當天有沒有營業。
租用郵局專用信箱(郵政信箱)的人例外:依中華郵政常見問答,投交郵政專用信箱的掛號函件,租箱人可以書面申請,把招領期限由 15 天延長到 2 個月。
不是掛號的平常郵件,有時也會依規定通知你到郵局領取。依第 50 條第 3 項,這種郵件憑招領通知單領取,郵局必要時可以請你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去郵局招領要帶什麼?
本人去領,帶招領通知單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再蓋印章;沒帶印章可以簽全名代替,姓名和羅馬拼音並列登記的,簽其中一種就可以。這是中華郵政常見問答〈掛號郵件招領方式〉第 1 點。
哪些證件可以用?
官方列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是下面任一種:
- 國民身分證
- 護照或居留證
- 汽(機)車駕駛執照
- 全民健保卡
- 學生證
- 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附有照片、姓名、地址等足以辨識身分的證件
窗口可能會抄錄你的證件號碼。如果擔心個資外洩,可以請窗口把號碼末四碼用「*」代替,或請窗口轉請主管查證並簽註證明後免抄錄。改過名字、跟郵件上的收件人姓名不同時,要再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這類記載更名事項的證明文件。
可以請家人或朋友代領嗎?
可以,但要帶的東西依郵件種類不同。代領人一律要出示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簽名或蓋章:
| 情況 | 代領人要帶 |
|---|---|
| 一般掛號 | 招領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或收件人印章+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 同居家屬代領 | 能證明是同居家屬的證件(例如戶口名簿)+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蓋章或簽名並註明關係 |
| 報值、保價郵件 | 招領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不能只用印章)+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 投交收件人親收的國際掛號函件 | 不得委託他人代領 |
*整理自中華郵政常見問答〈掛號郵件招領方式〉第 2 到 4 點與〈招領郵件代領委託書〉的注意事項。
委託書怎麼寫?
中華郵政有官方格式的〈招領郵件代領委託書〉(PDF),要填:在哪一間郵局招領、郵件號碼、代領人姓名,以及委託人(收件人)與受託人(代領人)各自的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電話、地址與日期;委託人親簽或蓋章,受託人簽名或蓋章。郵局名稱與郵件號碼照招領通知單抄。
招領單不見、沒拿到招領單,還能領嗎?
中華郵政的常見問答沒有寫通知單遺失時怎麼領,常見問答寫的本人領取與委託代領,都要「交回」或「交驗」招領通知單,所以不要直接空手過去。比較好的做法是先打中華郵政 24 小時客服專線 0800-700-365(手機改撥付費電話 (04)2354-2030),問清楚郵件在哪一局招領、沒有通知單要帶什麼,再帶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去。
如果寄件人有給你掛號號碼,也可以先到中華郵政郵件查詢輸入號碼,看這封郵件目前的處理狀態。
沒空去郵局,可以改送別局或改投 i郵箱嗎?
可以,要一件一件申請。依常見問答第 5 點,你可以用書面或電話,逐件向招領郵局申請把這封掛號函件改送其他郵局招領,或改投到其他指定地址。改投地址用的官方表單是〈招領中掛號函件改投遞申請書〉(114 年 4 月版),改投遞指定地址欄的最前面是 3+3 共 6 格的郵遞區號,可以先用本站的郵遞區號查詢輸入地址查好再填。
- 信用卡郵件要改投其他地址,限書面申請;不是本人親自辦理的,要傳真身分證供郵局核對。
- 郵件封面加註「不得改投或改寄」或其他同義字的,郵局不受理改投、改寄。
- 寄存中的行政文書或行政訴訟文書郵件,不受理改投、改寄或改送其他郵局招領。
改投 i郵箱:3 天內自己取件
可以改投 i郵箱的郵件,改投後要在 3 天內自己去取件。申請方式看郵件封面有沒有寫你的手機號碼:有寫的,收件人用電話、書面或傳真向招領郵局申請;沒寫的,要由收件人本人以書面或傳真送〈各類掛號郵件改投遞至i郵箱申請書〉並寫上手機號碼。
下面這幾種郵件不能申請改投 i郵箱:郵件體積過大;外包裝破損;遇到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報值、保價或代收貨款郵件;還要交付其他費用;附回執(含送達證書)的掛號郵件;無法重(補)製或複製的文件或物品;封面註明不得改投改寄的郵件;標單文件。
超過招領期限沒領會怎樣?
會退回寄件人。第 50 條寫明「屆期未領者,退回寄件人」,照上面的範例,10 月 12 日(一)通知的郵件,過了 10 月 27 日(二)還沒領,就會退回寄件人。
已經過了最後一天:郵件會退回寄件人,可以先用郵件查詢看目前狀態,再請寄件人重寄到你方便收件的地址。
如果郵件既送不到、也退不回寄件人(例如寄件人地址也寫錯),依《郵件處理規則》第 58 條,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 1 個月,期滿沒人領就成為無著郵件。所以寄件人地址也要寫完整,信封怎麼寫可以看信封寫法圖解。
你是寄件人、想知道對方領了沒:掛號有號碼,可以到郵件查詢看投遞進度。郵件沒被領取在法律上會有什麼效果,不在本文範圍,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要改投新地址?先查好郵遞區號
申請改投、或請寄件人重寄時,地址前面寫上正確的郵遞區號。輸入完整地址,立即看到 3 碼與最新 3+3 碼。
資料來源:郵件處理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111 年 5 月 27 日修正,第 48、50、58 條)、中華郵政常見問答〈招領及候領郵件〉、招領郵件代領委託書、各類掛號郵件改投遞至i郵箱申請書、招領中掛號函件改投遞申請書、中華郵政常見問答〈郵政專用信箱掛號信招領期限〉、行政程序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74 條)、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138 條)。客服專線取自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頁尾。以上於 2026 年 10 月 12 日查證;規定若有調整,以中華郵政公告為準。本文整理郵局的領取程序,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