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試算

輸入到職日與給假方式,算出當年度的特別休假應有日數、取得日與請休期間,並列出分段公式與六年時程。本站為非官方試算工具。

本頁重現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的分段比例算法,僅供試算參考,不是資格核定;實際日數以勞雇約定為準,且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的法定基準。有爭議請洽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 1955 專線。

法定基準為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1 項;分段比例與進位重現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的演算法,那不是法律規定。本站查核日:

民國 115 年度應有日數(週年制)
15 日
到基準日的年資
6 年 0 個月 0 日
取得日
115 年 03 月 15 日

請休期間:

分段明細

年度特休

15 日

進位前(截到小數第 2 位)
15
年資級距
15 日
取得日
115 年 03 月 15 日
請休期間
115 年 03 月 15 日 ~ 116 年 03 月 14 日

15

計算公式 = 15

六年時程(週年制)

民國年度年資(年)週年制應有日數曆年制應有日數取得日請休期間
112314 日13.2 日112 年 03 月 15 日112 年 03 月 15 日 ~ 113 年 03 月 14 日
113414 日14 日113 年 03 月 15 日113 年 03 月 15 日 ~ 114 年 03 月 14 日
114515 日14.8 日114 年 03 月 15 日114 年 03 月 15 日 ~ 115 年 03 月 14 日
115615 日15 日115 年 03 月 15 日115 年 03 月 15 日 ~ 116 年 03 月 14 日
116715 日15 日116 年 03 月 15 日116 年 03 月 15 日 ~ 117 年 03 月 14 日
117815 日15 日117 年 03 月 15 日117 年 03 月 15 日 ~ 118 年 03 月 14 日

時程表假設全年在職、無留職停薪、同一雇主連續年資。實際請休期間與遞延方式以勞雇約定與法規為準。

法律規定的是什麼(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

法律只規定特別休假日數的下限: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該給予下列日數的特別休假,勞雇約定的日數不得低於這個基準。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1 項的年資級距
繼續工作期間特別休假日數
6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3 日
1 年以上 2 年未滿7 日
2 年以上 3 年未滿10 日
3 年以上 5 年未滿14 日
5 年以上 10 年未滿15 日
10 年以上,每 1 年加 1 日16 日
加至 30 日為止30 日

年資依第 84 條之 2 自受僱之日起算。給假期間可以由勞雇雙方約定,施行細則第 24 條列出週年制、曆年制等可行的期間;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完的日數,依第 38 條與施行細則第 24 條之 1 應發給工資。

官方試算系統的演算法(對齊對象,不是法律)

本頁的分段與小數,來自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的實作,不是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曆年制必須按月數比例分段,也沒有規定日數要進位到 0.1 日。把它寫出來,是因為多數人會拿官方工具的數字來對照。

  • 進位:先截到小數第 2 位,第 2 位不是 0 才進位到 0.1 日;前段、後段與合計各做一次
  • 比例分母:到職之日晚於基準之日時取到職月的天數,否則取到職月前一月的天數;到職月是 1 月時取 12 月的 31 天。
  • 2 月 29 日到職時,週年日視為 3 月 1 日;加月溢位時落到該月 1 日。
  • 前後段相加超過次一級距時,夾到該級距,並把後段回算為「次一級距 − 前段」。
  • 年資是逐年、逐月、逐日迭代求得,不是單純的日期相減。

查核方式:本站保存兩支官方 JavaScript 的 SHA-256,於查核日重新下載比對,程式改版就重跑對照。查核日為 ,來源清單在下方。

本站的計算假設

  • 全年在職、無留職停薪、同一雇主連續年資。
  • 曆年制的基準日固定為 1 月 1 日。
  • 試算年度自民國 107 年起,不處理民國 106 年舊制轉新制的差額計算。
  • 與官方對齊只是為了讓結果可以互相核對,不代表這是唯一合法的算法。

不包含的情況

本頁是換算與排程的解釋工具,不是資格核定,也不提供法律意見。官方試算請使用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

常見問題

週年制與曆年制哪一種才是法定的?

兩種都可以。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只規定特別休假的日數不得低於法定基準,施行細則第 24 條列出可以約定的給假期間,週年制與曆年制都在其中。本頁只做這兩種,學年制與其他自訂期間不在範圍。

為什麼曆年制會出現 0.1 日這種小數?

那是勞動部試算系統的作法:把當年度拆成前後兩段按月數比例計算,每一段先算到小數第 2 位,第 2 位不是 0 就進位到 0.1 日,前段、後段與合計各做一次。法律並沒有規定要按比例分段,也沒有規定進位到 0.1 日,本頁重現它只是為了與官方結果對得起來。

2 月 29 日到職怎麼算週年日?

官方演算法把 2 月 29 日到職的週年日視為 3 月 1 日,平年沒有 2 月 29 日時就落在 3 月 1 日,閏年則回到 2 月 29 日。本頁照官方的作法處理,不自行改動。

沒休完的特休會怎麼樣?

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與施行細則第 24 條之 1,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完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本頁只算應有日數與請休期間,不試算未休工資的金額,實際計算方式請以法規與勞雇約定為準。

中途離職的特休怎麼算?

契約終止時應依比例結算,計算方式與本頁的年度試算不同,本頁不做離職結算。想看自到職日起算的完整年度日數,可以把給假方式切到週年制對照。

這個結果可以拿去跟公司主張嗎?

本頁是換算與排程的解釋工具,不是資格核定。實際日數以勞雇約定為準,且不得低於法定基準;有爭議請洽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 1955 專線。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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