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令自備款試算

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限貸令)依名下已有幾戶購屋貸款限制成數與寬限期。填房地總價與你的情況,算出法規成數上限、自備款與現金總需求。

填入條件

房子與你的情況
NT$

≈ 1,500 萬

NT$

不知道就填 0

貸款條件
年
%
個月
稅費與其他現金支出(選填)
為什麼要自己填?

契稅按房屋評定現值、印花稅按公契金額、登記費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計算,三個都不是成交價,而且法令沒有任何從成交價推算的公式。 這些數字在稅單、契約書與地政資料上。代書費與仲介費也一樣:代書費中央沒有公告上限,仲介報酬的 6% 是向買賣雙方收取的總額上限、不是單邊費率, 所以本站一律不給預設值,你填了才算。

NT$

算契稅用

NT$

算印花稅用

NT$

申報地價與權利價值

NT$
NT$
NT$

試算結果

自備款至少要準備

NT$ 4,500,000

名下已有 1 戶購屋貸款,法規成數上限 70 成

可貸上限 NT$ 10,500,000(依買賣金額 NT$ 15,000,000 × 70 成)

你這一戶適用哪一檔

法規成數上限
70 成
可貸上限
NT$ 10,500,000
寬限期
不得有

依據:第 4 點第 2 款第 2 目。 名下已有 1 戶購屋貸款依規定不得有寬限期。

  • 成數是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你沒有填銀行鑑價,本頁先用買賣金額算;鑑價比較低時可貸金額會再少。
  • 規定給的是銀行不得超過的上限,不是銀行一定會貸給你。

名下第 1、2 戶的人要注意:青安貸款不受這兩檔的限制,符合資格的話成數與利率都不一樣,請改用青安貸款試算。

貸到上限的話,月付金大概是

本息平均攤還
NT$ 42,036 / 月

以可貸上限、年利率 2.6%、30 年試算。想比較不同利率、寬限期與提前還款,用房貸試算。

現金總需求

自備款 NT$ 4,500,000

  • 契稅(買賣)沒算要填契價才算得出來(契稅條例第 3 條第 1 款、第 13 條)。
  • 印花稅(不動產買賣契據)沒算要填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據金額(公契金額)才算得出來(印花稅法第 5 條第 5 款、第 7 條第 4 款)。
  • 登記費沒算要填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土地看申報地價、建物看權利價值)才算得出來(土地法第 76 條)。
  • 仲介費沒算沒有官方公告的費率或上限,本站不給預設值,要自己填。
  • 代書費沒算沒有官方公告的費率或上限,本站不給預設值,要自己填。
  • 裝潢與搬家預備金沒算沒有官方公告的費率或上限,本站不給預設值,要自己填。

這次沒有算進去:契稅(買賣)、印花稅(不動產買賣契據)、登記費、仲介費、代書費、裝潢與搬家預備金。填了上面對應的欄位就會加進來。

限貸令到底限制了什麼

央行依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訂的「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俗稱限貸令。它限制的是銀行: 銀行承作的購屋貸款不得超過規定的成數上限、不得給寬限期、不得以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2026 年 9 月 17 日修正發布的這一版,把自然人第 2 戶的成數上限由 6 成調升為 7 成, 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生效。

分檔看的是名下已有幾戶購屋貸款,不是房屋數:名下有房屋但沒有房貸的,規定只限制不得有寬限期, 沒有給成數上限;已有 1 戶房貸的是 7 成;已有 2 戶以上的與公司法人都是 3 成。 另外高價住宅不分第幾戶,一律 3 成、不得有寬限期。

要特別記住一句:規定給的是銀行不得超過的上限,不是銀行一定會貸給你。 實際成數還要看鑑價、收入、信用與那家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水位,所以本頁算的是「法規上限」與「依這個上限要準備多少自備款」。

現金要準備多少,誠實的版本

自備款只是第一筆。買房當下還要付契稅、印花稅、登記費、代書費、仲介費,搬進去前通常還有裝潢與家電。 但這幾項裡有官方稅率的只有三項,而且稅基都不是成交價: 契稅按房屋評定現值課 6%(契稅條例第 13 條),印花稅按公契金額課千分之一(印花稅法第 7 條第 4 款), 登記費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課千分之一(土地法第 76 條)。

法令沒有任何「從成交價推算評定現值」的公式,所以市面上那些「稅費大約抓總價的 X%」都是經驗值。 本站不給預設值:你把稅單或契約上的數字填進來才算,沒填就不列入,畫面也會寫清楚這次少算了哪幾項。 代書費中央沒有公告上限(地政士法只要求把收費標準標示在事務所),仲介報酬的 6% 是 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報酬總額合計上限(內政部 89 年函),不是單邊的費率,坊間說的「買方 2%」沒有官方依據。

常見問題

限貸令現在第二戶可以貸幾成?

名下已有 1 戶購屋貸款再買一戶,法規成數上限是 7 成(央行 115 年 9 月 17 日修正發布、9 月 18 日生效,由 6 成調升),而且不得有寬限期、不得以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要注意這是銀行不得超過的上限,不是一定貸得到。

名下有房子但已經繳完房貸,算第幾戶?

規定看的是「購屋貸款」的戶數,不是房屋數。名下有房屋但沒有購屋貸款的,規定只限制不得有寬限期,沒有給成數上限,實際成數回到銀行的授信。本頁這一檔不會算自備款,因為沒有一個法規數字可以算。

什麼是高價住宅?

鑑價或買賣金額在臺北市 NT$ 70,000,000、新北市 NT$ 60,000,000、其他地區 NT$ 40,000,000 以上的住宅。高價住宅不分名下第幾戶,一律成數 3 成、不得有寬限期(規定第 4 點第 1 款)。

換屋先買後賣,可以不受限制嗎?

可以,但要向銀行切結在 18 個月內出售原有房屋。名下已有 1 戶房貸再買第 2 戶的,切結後成數與寬限期的限制都排除;名下有房屋沒房貸的,切結後排除不得有寬限期的限制。沒賣掉的後果很重: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8 個月原應分期償還的貸款本金、第 2 戶另收回超過成數上限的差額、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另加收違約金。

為什麼自備款比「總價減可貸金額」還多?

因為成數是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計算。你填了銀行鑑價而且鑑價比較低時,可貸金額會依鑑價算,但你要付給賣方的是買賣金額,差額要自己補。

為什麼契稅、印花稅要我自己填稅基?

因為那三項的稅基都不是成交價:契稅按房屋評定現值、印花稅按公契金額、登記費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而法令沒有任何從成交價推算的公式。本站不猜,你填了才算;沒填就不列入現金總需求,畫面也會寫清楚少了哪幾項。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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