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退休金計算
舊制退休金計算方式:依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算基數與金額,套用 45 個基數上限,並列出你符合第 53、54 條哪一個退休條件。免費、不留資料。
填入條件
試算結果
退休金合計
NT$ 2,250,000
基數 61.5・年資 46 年・平均月工資 5 萬
基數 61.5 已超過第 55 條的 45 個基數上限,退休金以上限計:45 個基數是 NT$ 2,250,000。
基數的組成
| 段 | 起訖 | 年資 | 基數 | 算法 |
|---|---|---|---|---|
| 整數年資(半年進位) | 1980 年 8 月 1 日 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46 年 5 個月 0 天 | 61.5 | 46.5 年進位後,前 15 年每年 2 個基數、其餘每年 1 個 |
退休條件
依你填的條件,符合 工作 25 年以上、工作 15 年以上年滿 55 歲、工作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 (第 53 條)。
- 第 53 條:工作 25 年以上 符合
- 第 53 條:工作 15 年以上年滿 55 歲 符合
- 第 53 條:工作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 符合
- 第 54 條:年滿 65 歲 不符合
年齡與年資都算到退休日當天;第 54 條還有「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一款,本頁不判斷。
本頁是免費的非官方試算,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主管機關函釋與勞動部舊制退休金試算表的算法估算舊制年資的退休金,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應領金額,也不判定是否符合退休要件。適用勞動基準法前的年資、事業單位原定優於本法的退休標準都另有規定,有爭議請洽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 1955 專線。
舊制退休金是怎麼算出來的
舊制退休金的公式只有一行:基數 × 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基數看年資,依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第 1 項第 1 款, 工作年資每滿 1 年給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給 1 個, 最高總數 45 個基數;畸零年資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所以做滿 15 年是 30 個基數, 做滿 30 年剛好到 45 個基數的上限。
1 個基數不是你的月薪,而是第 55 條第 2 項說的「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也就是第 2 條第 4 款的平均工資:退休前 6 個月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再換算成一個月。 要從每個月的工資逐月算出這個數字,可以用資遣費計算的平均工資欄位,兩頁用的是同一套定義。
45 個基數的上限,和適用勞基法前的年資
第 55 條寫的是「最高總數以 45 個基數為限」。依勞委會 87 年 10 月 19 日台 87 勞動三字第 043879 號函, 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的退休金總額合計以 45 個基數為限,所以你填的適用前金額會先占掉上限,剩下的才是適用後年資能拿的; 適用前的金額本身已經超過上限時,適用後的年資就拿不到退休金。這一點跟勞動部試算表一致。
同一則函把適用前的年資分成兩種情形,也就是官方試算表的「A 案」與「B 案」:適用前的退休給與優於、依照或比照當時法令標準的, 前 15 年的 2 個基數額度要從全部工作年資算起,等於被適用前的年資先用掉; 適用前的給與低於當時法令標準的,適用後的年資自己從頭算 15 年。 本頁把兩案都做了,選哪一案請以雇主當年依據的退休辦法為準(函釋原文 ↗)。
改選勞退新制之後,舊制年資還在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新制的人, 適用條例前的工作年資應予保留。第 2 項規定這段保留年資在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3 條但書、14、20、53、54 條 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 23、24 條規定終止時,雇主要以契約終止時的平均工資計給退休金,並於終止後 30 日內發給。
換句話說,保留年資的金額是用你退休那時候的工資算,不是當年轉制時的工資。上面打開「已改選勞退新制」並填日期,舊制段就會算到那一天的前一天。 新制的個人專戶是另一筆錢,雇主每月提繳的部分與自願提繳的試算在勞退自提試算。
常見問題
舊制退休金的基數怎麼算?
依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第 1 項第 1 款,工作年資每滿 1 年給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給 1 個,最高總數 45 個基數。畸零年資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1 個基數是核准退休時 1 個月平均工資(同條第 2 項)。
上限 45 個基數是怎麼來的?適用勞基法前的年資算在裡面嗎?
第 55 條第 1 項第 1 款寫「最高總數以 45 個基數為限」。依勞委會 87 年函與勞動部試算表的填表說明,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的退休金總額合計以 45 個基數為限,所以你填的適用前金額會先占掉上限,剩下的才是適用後年資能拿的。
「A 案」「B 案」是什麼意思,我要選哪一個?
這是適用勞動基準法前那段年資的退休給與標準。依勞委會 87 年 10 月 19 日台 87 勞動三字第 043879 號函:適用前的退休給與優於、依照或比照當時法令標準的,適用後的年資要和適用前合併看,前 15 年的 2 個基數額度會先被適用前的年資用掉(官方 A 案);適用前的給與低於當時法令標準的,適用後的年資自己從頭算 15 年(官方 B 案)。不確定屬於哪一種,請問雇主當年依據的退休辦法,或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已經改選新制了,舊制年資還有退休金嗎?
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選擇新制的人,適用該條例前的工作年資應予保留;第 2 項規定這段保留年資在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3 但書、14、20、53、54 條等規定終止時,雇主要以契約終止時的平均工資計給退休金,並於終止後 30 日內發給。所以保留年資的金額是用你退休那時候的工資算,不是當年轉制時的工資。填「參加勞退新制的日期」就會算到那一天的前一天。新制的個人專戶另外算。
幾歲、做幾年才能領舊制退休金?
第 53 條:工作 25 年以上、15 年以上年滿 55 歲、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可以自請退休。第 54 條:年滿 65 歲或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雇主才能強制退休。不符合這些條件時雇主沒有給付退休金的義務,本頁的金額只是依你填的條件估算。
適用勞動基準法前的年資,這一頁為什麼不幫我算?
依第 84 條之 2,適用勞動基準法前的年資,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當時應適用的法令,沒有法令可適用時依事業單位自訂的規定或勞雇協商計算,各家標準不一樣。勞動部的官方試算表同樣不代算這一段,請自行計算後填進欄位,本頁只負責把它加進合計並套用上限。
雇主要在什麼時候給付?不給怎麼辦?
第 55 條第 3 項: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 30 日內給付,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的,依第 78 條第 1 項處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還會按次處罰。資遣費計算(被資遣與退休的差別)
這一頁不做的事
本頁是免費的非官方試算工具,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主管機關函釋與勞動部舊制退休金試算表的算法估算,僅供參考, 不構成法律意見;實際金額以雇主核計與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參考來源與查核日期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工資、平均工資)(查核日 2026 年 9 月 22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53 條(自請退休)(查核日 2026 年 9 月 22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強制退休)(查核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退休金給與標準)(查核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資遣費、退休金的罰鍰)(查核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2(適用前後的年資)(查核日 2026 年 9 月 22 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1 條(保留舊制年資)(查核日 2026 年 10 月 14 日) ↗
- 勞委會 87 年 10 月 19 日台 87 勞動三字第 043879 號函(適用勞基法前後年資的退休金計算;2026-10-16 查到的頁面是 94 年技工工友那則函,87 年函為其附件)(1998 年 10 月 19 日) ↗
- 勞動部: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年資之退休金試算表(勞退舊制)(查核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
本頁對齊勞動部的 舊制退休金試算表 ↗ :官方程式的 2,932 筆輸出逐筆比對相同(含它的曆法細節)。政策資料的查核日見上面每一筆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