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
月底要把員工每天的打卡時間加成當月工時:午休要扣掉,還要看哪幾天超過 8 小時。用這個工時計算器,把整個月的日期、上班、下班從 Excel 貼進來,就會一次算出每天的工時、出勤天數和總工時,結果還能一列對一列貼回 Excel。
怎麼用
- 在 Excel 選日期、上班、下班那幾欄(只有上班、下班兩欄也可以;有休息分鐘的話一起選),按 Ctrl+C 複製。
- 貼到上面的「貼上打卡時間」。沒有 Excel 的話一行打一天,例如
10/1 9:00 18:00或9:00-18:00。 - 看一下「每一欄是什麼」有沒有猜對,猜錯就從下拉選單改。
- 選休息時間怎麼扣:不扣、每天固定扣幾分鐘,或上下班之間滿幾小時才扣。結果會馬上重算。
- 按「複製結果」。回到 Excel,點你剛才複製的那一段第一列右邊的空白格,貼上去,結果會跟原本的列一列對一列。
例子:一週的打卡時間
下面這一週每天固定扣 60 分鐘午休,表格裡的工時是用這個工具算的:
| 日期 | 上班 | 下班 | 工時 | 超過 8 小時 |
|---|---|---|---|---|
| 2026/10/5 | 08:55 | 18:10 | 8:15(8.25 小時) | 0:15 |
| 2026/10/6 | 09:02 | 20:35 | 10:33(10.55 小時) | 2:33 |
| 2026/10/7 | 08:58 | 17:30 | 7:32(7.53 小時) | |
| 2026/10/8 | 特休 | 0:00(特休) | ||
| 2026/10/9 | 13:00 | 22:15 | 8:15(8.25 小時) | 0:15 |
合計 34:35(34.58 小時),出勤 4 天,平均每天 8:38:45;有 3 天超過 8 小時,超過的部分加起來 3:03。特休那天留在原位,工時記 0,不算出勤天數。
看得懂哪些寫法
- 時間:09:00、9:00、9:00:00、0900、900、9點、9點30分、9點半、上午9:00、下午6:30、晚上9點、凌晨1點、6:30 PM,以及 Excel 的時間小數(0.375 是 9:00)。全形數字與全形冒號也可以。
- 日期:2026/10/1、2026-10-01、115/10/01、1151001、115年10月1日,後面帶「(四)」「週四」也可以,會核對星期幾對不對。沒寫年份的 10/1、10月1日也可以,頁面會請你補年份。
- 日期和時間在同一格也可以,像出勤系統匯出的 2026/10/1 08:59、2026/10/1 上午 09:00:00:工時照時間算,日期拿來判斷有沒有跨夜。
- 休息欄:60、30分、1小時、1.5小時、0:30、01:00:00 都可以;「無」「-」是 0 分鐘,空白就套用上面選的規則。
上午 12 點是半夜 0:00,下午 12 點是中午,跟 Excel 一樣。只寫 9、18 這種一兩位數,或 9.5、9.30 這種有小數點的(9.30 是 9:30 還是 9.3 小時?),工具看不出是幾點,不會亂猜,會在那一列寫出原因。改成 9:00 或 9點30分就好。
跨夜班、休假和看不懂的列
- 跨夜:下班時間比上班時間早,就當成隔天下班,算的時候下班時間加 24 小時,備註寫「跨夜」。例如 22:00 上班、06:30 下班是 8:30。下班的格子裡有寫日期的話,就照日期判斷:上班那天看上班格子的日期,沒寫就看日期欄,都沒有就從下班的日期往回推。跨夜班算在上班那天。上下班時間一樣(看不出是 0 小時還是 24 小時),或前後隔了超過 24 小時,那一列會寫出錯誤原因。
- 休假:只有日期、沒有上下班時間的列,或上下班寫著特休、事假、病假、休假這類假別的列,會留在原位,工時記 0,備註寫是哪一種假或「沒有上下班時間」。
- 空白列保留在原位,複製結果時也是空白,貼回 Excel 才對得上。
- 看不懂的格子不猜:在那一列寫出原因,不算進合計;複製結果時寫成「錯誤:原因」,貼回 Excel 後篩選「錯誤」就找得到。
- 同一天兩段班(例如 10:00 到 14:00、17:00 到 22:00 分兩列):日期一樣的列算同一天,出勤天數算 1 天,超過 8 小時照兩段加起來算,寫在那天的最後一列。休息選「每天固定扣」的話,這天只扣一次。
休息時間怎麼扣
有三種規則,選一種就好。哪一列的休息欄有填,那一列就照填的分鐘扣,不套規則:
- 不扣:上下班之間的時間全部算工時。午休有另外打卡(上午、下午各一列)的,選這個。
- 每天固定扣 N 分鐘:例如 9:00 到 18:00 扣 60 分鐘是 8 小時。同一天分成好幾列時只扣一次,扣在那天最前面、休息欄沒填的那一列。
- 滿幾小時才扣:看上下班之間隔多久(還沒扣休息),滿了才扣。可以再加第二段,兩段的分鐘會加在一起扣。同一天分成好幾列時,每一列各自看。
以「滿 4 小時扣 30 分鐘、滿 8 小時再扣 30 分鐘」為例:
| 上下班 | 扣休息 | 工時 |
|---|---|---|
| 9:00 到 12:30 | 0 分鐘 | 3:30 |
| 9:00 到 13:00 | 30 分鐘 | 3:30 |
| 9:00 到 17:00 | 60 分鐘 | 7:00 |
| 9:00 到 18:00 | 60 分鐘 | 8:00 |
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這個工具只照你選的規則扣,不判斷休息給得夠不夠,也不判斷合不合法。
捨入:為什麼預設不捨入
有些公司以 15 分鐘或 30 分鐘為單位算工時。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6 項規定出勤紀錄要記到分鐘:「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動部 2026 年 6 月 16 日的新聞稿談加班費時也提醒:「加班費應依加班時數覈實發給,工作時間應計算到分鐘,不得以未滿半小時或1小時為由拒絕給付,也不可以逕自將小數點捨去。」
所以這個工具預設照實際分鐘算。捨入選項只是讓你跟公司原本的算法對帳,選了之後畫面會同時列出捨入前的工時。舉例來說,8:52 上班、17:00 下班(不扣休息)是 8:08,以 15 分鐘無條件捨去會變成 8:00,一天少 8 分鐘,一個月 22 個工作天就少 2:56。
超過 8 小時的部分與每週合計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1 項:「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這個工具會把每天超過 8 小時的時間列出來,但不把它叫做加班。有些公司實施變形工時,一天的正常工時可以超過 8 小時,所以超過 8 小時不一定就是延長工時(也就是一般說的加班)。每週合計從星期一算到星期日,方便你對照每週 40 小時;公司的一週如果不是從星期一算起,或有實施變形工時,每週的工時要照公司的約定來對照。
延長工時的上限寫在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2 項:「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這個工具不算延長工時,也不判斷有沒有超過上限。
這個工具不算加班費,也不判斷合不合法。月薪制要算加班費,可以把每天的時數一筆一筆填進社畜人生計算機的加班費計算,那一頁會說明平日、休息日各要填什麼。
在 Excel 裡怎麼算工時
下面的公式假設上班在 B2、下班在 C2(Excel 認得的時間,靠右對齊的那種),休息分鐘在 D2:
| 要算的 | Excel 公式 |
|---|---|
| 工時(小時),跨夜也對 | =MOD(C2-B2,1)*24 |
| 扣掉休息分鐘 | =MOD(C2-B2,1)*24-D2/60 |
| 工時寫成時:分 | =MOD(C2-B2,1)-D2/1440,儲存格格式選自訂 [h]:mm |
| 超過 8 小時的部分(E2 放上面算出來的小時數) | =MAX(0,E2-8) |
Excel 把時間存成一天的幾分之幾,所以換成小時要乘 24。MOD 會把下班比上班早的跨夜班補回一天。時:分加起來超過 24 小時的話,儲存格格式要用 [h]:mm,不然會從 0 重新算起。上下班時間如果是「9:00」這種文字(靠左對齊),先用「資料 → 資料剖析」轉成時間,或直接貼到這個工具算。
常見問題
一次可以算幾個人?
一次算一個人。好幾個人的紀錄要一個人貼一次;混在一起貼的話,日期一樣的列會被當成同一天的兩段班,算出來就不對了。
午休沒有打卡,要怎麼扣?
選「每天固定扣」或「滿幾小時才扣」。有幾天的午休不一樣,在休息欄填那一天的分鐘數就好,其他天照規則扣。
算出來跟公司系統差幾分鐘?
多半是捨入的方式不一樣:有的系統以 15 分鐘、30 分鐘為單位,或把秒數捨去。這個工具會照打卡時間算到秒。可以用「捨入」選項試試看能不能對上公司的算法;不過這裡的捨入是套在每一列扣完休息的工時上,如果公司是把上下班的打卡時間分別捨入,結果還是可能差幾分鐘。
輸入的時間會被記下來嗎?
不會。日期和上下班時間只在你的瀏覽器裡計算,不上傳、不寫進網址,也不會存起來。統計只記這幾樣:貼了幾列(只記區間,例如 8 到 31 列)、選哪一種休息規則、捨入的單位和方向、算了幾次,還有按複製時選了哪幾欄。你輸入的日期和時間都不記。
出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
- 勞動部新聞稿〈你算給員工薪水正確嗎? 常見六大給付工資NG態樣,提醒雇主給薪不踩雷〉(2026-06-16)
條文查核日:2026-10-07。這一頁只是計算工具,不是法律意見;遇到勞資爭議,可以找各縣市的勞工局(處),或打勞動部 1955 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