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上班薪水怎麼算
2026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是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投票日,併辦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2 案。先判定你有沒有投票權、那天算不算放假日,再算出同意出勤應該加給多少。
填入條件
試算結果
同意出勤應加給的工資
1,200 元
這一天是勞基法 §37 應放假之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經你同意出勤的,工資要加倍發給。
算式 36,000 ÷ 240 × 1 × 8 小時,未進位 1,200 元,總額無條件進位到元。
本頁依勞動基準法、勞動部函釋與中選會公告整理,結果僅供對帳參考。實際給假與工資以勞雇約定、工作規則與勞動檢查認定為準;有無投票權以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編造的選舉人名冊為準。
算得到:月薪制與時薪制在投票日原約定正常工作時段內的加給。 算不到:超過原約定時段的部分(法無明文)、原本就是休息日或例假那天出勤(請用加班費計算)、 日薪制、變形工時與責任制。投票起止時間以中選會公告為準,本頁不寫。
政策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37、39 條與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 但書、勞動部 勞動條 2 字第 1080130118 號書函、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14、15 條、 公民投票法第 7、8、23 條與民法第 121、124 條;投票日與併辦公民投票取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本站查核日:。
你有沒有投票權(基準日 2026 年 11 月 27 日)
- 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年齡與設籍都符合 年齡門檻 2006 年 11 月 28 日 以前出生(餘裕 3854 天)
- 公民投票權年齡與設籍都符合 年齡門檻 2008 年 11 月 28 日 以前出生(餘裕 4585 天)
那天算不算放假日
這一天是勞基法 §37 應放假之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經你同意出勤的,工資要加倍發給。
- 加給的範圍限原約定正常工作時段內、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不是加發一日(勞動部 108 年書函)。
- 投票日遇例假或休息日不另補假(勞基法施行細則 §23-1 但書)。
- 投票權只能在投票日當天行使,這一天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距離投票日還有 46 天 。
投票日的工資怎麼算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的投票日,是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所以有投票權、那天原本要上班的人: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經你同意出勤的,該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加倍發給(第 39 條)。
關鍵在「加倍」怎麼算。國定假日出勤的實務是加發一日,但投票日不是:依勞動部 108 年 3 月 4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80130118 號書函,加給的範圍限原約定正常工作時段內、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 約定 8 小時、只上 6 小時,就加給 6 小時的工資,不是一整天。這也是本站把投票日獨立成一頁、沒有放進加班費計算機的原因: 日別不同、算法不同,混在一起會算錯。
另外兩條常被忽略:投票日遇例假或休息日不另補假(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 但書); 投票權只能當天行使,所以這一天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兩套投票資格,差別在居住期間
選舉票與公投票的要件各自獨立,只要有一種就算有投票權,給假的規定就適用。 選舉票要年滿 20 歲、在同一個選舉區繼續居住 4 個月以上; 公投票要年滿 18 歲、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 6 個月以上。
所以兩種人最容易判斷錯:一是 18、19 歲的人,不能投縣市長,但這次併辦公民投票,所以有公投票、也就有投票權; 二是今年才搬到別的縣市的人,選舉票可能因為設籍不滿 4 個月而沒有,公投票照領。
年齡與居住期間都算到投票日前一日(2026 年 11 月 27 日), 居住期間從戶籍遷入登記那天起算。換算成門檻日:選舉票是 2006 年 11 月 28 日以前出生、2026 年 7 月 28 日以前遷入; 公投票是 2008 年 11 月 28 日以前出生。
常見問題
投票日上班有沒有雙薪?
有投票權、那天原本要上班的人,投票日是勞基法第 37 條應放假之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經你同意出勤的,該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加倍發給。但加給的範圍依勞動部 108 年書函限原約定正常工作時段內、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不是加發一日。約定 8 小時只上 6 小時,就加給 6 小時。
工讀生、18 歲的人怎麼算?
先看有沒有投票權。選舉票要年滿 20 歲(2006 年 11 月 28 日以前出生),公投票只要年滿 18 歲(2008 年 11 月 28 日以前出生)。這次併辦全國性公民投票,所以 18、19 歲的人有公投票,也就有投票權,照樣適用放假與加倍發給。沒有投票權的人不得援引這個規定請求給假及工資照給,那天照原本的班表上班、領正常工資。
那天本來就是我的休假,公司可以改成別天放嗎?
不行。投票權只能在投票日當天行使,所以這一天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另外投票日遇例假或休息日不另補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 但書)。
那天原本就是我的休息日,出勤怎麼算?
當日原非屬工作日的人不得援引投票日給假的規定請求給假及工資照給。真的出勤就回到休息日加班的規則(勞基法第 24 條第 2 項),用本站的加班費計算比較快。
約定 8 小時卻上了 10 小時,多的 2 小時怎麼加給?
勞動部 108 年書函只處理原約定正常工作時段內的加給,超過的部分怎麼算法無明文,也沒有函釋。所以本站只列出時數、不給金額,請洽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與雇主協商。
投票那天幾點到幾點?
投票起止時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本站沒有拿到公告原文的第一手內容,所以不在這裡寫時間,請直接看中選會的公告。
參考來源
- 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首頁(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 ↗
- 中選會新聞稿: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2 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 11 月 12 日登場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 條(選舉種類)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 條(年齡與居住期間算至投票日前一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 條(年滿 20 歲有選舉權)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5 條(選舉區繼續居住 4 個月)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民投票法第 7 條(年滿 18 歲、未受監護宣告)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民投票法第 8 條(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 6 個月、以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121 條(以月或年定期間的末日) ↗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124 條(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 ↗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國定假日遇例假、休息日補假) ↗
- 勞動部 108 年 3 月 4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80130118 號書函(選舉投票日出勤工資) ↗
- 勞動部:假日工資相關函釋 ↗